首批国家软件产业基地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首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首批“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12月22日,瞪羚谷又迎来一位新朋友!
同程艺龙西南研发运营中心
正式入驻
瞪羚谷数字文创产业基地天府长岛!
同程艺龙由同程集团旗下同程网络与艺龙旅行网于2018年3月合并而成,致力于打造在线旅行一站式平台,用户规模超过2亿。2020年,同程艺龙在成都高新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成都同程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同程艺龙西南研发运营中心项目的运营主体。
项目一期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主要开展航空科技、航空信息化、航空大数据、航空电子客票销售、OTA互联网业务西南研发中心、西南市场开发和运营中心等业务。
后期还会将酒店、交通等业务作为二期合作项目迁移至成都,预计在2022年,成都区域人员规模达到600人。
作为成都高新区围绕新经济重点发展方向
建设的六大产业社区之一
瞪羚谷数字文创产业社区将着力打造
中国(成都)网络视听产业基地核心区
目前已签约入驻腾讯新文创总部
可可豆动画影视、阿里巴巴
完美世界天智游等25个项目
瞪羚谷效果图▲
腾讯新文创总部
2020年8月签约
总投资50亿元。2020年8月20日,成都高新区与腾讯签署腾讯新文创总部投资合作协议,宣布腾讯首个功能型总部——新文创总部项目落户成都高新区,重点发展游戏、电竞、动漫、视频、文旅等新文创业务,以此带动腾讯新文创生态圈内的国内外企业聚集落户,同时推动成都本土新文创企业发展壮大,形成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体系。
爱奇艺潮流文化坊
2020年6月入驻
爱奇艺潮流文化坊是爱奇艺国内首家线下生态赋能与深化文创体验为一体的文创产业服务载体。作为首批入驻瞪羚谷的企业之一,爱奇艺潮流文化坊既是园区企业,也是科创空间的打造者,目前,文化坊搭建了直播服务、智能制作实验室、IP生态公共服务、网络视听人才培训基地和版权保护5个平台,以此帮助企业突破技术壁垒,打造行业闭环。自今年7月正式运营以来,已入驻企业21家,服务企业60余家。
北京中体明星四川影视产业基地
2020年9月入驻
总投资2亿元。北京中体明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曾策划并执行中央电视台多个大型节目录制,承办亚洲杯、意大利超级杯、英超等大型体育赛事推广。北京中体明星四川影视产业基地主要涉及影视电视作品制作与研发、演艺经纪及艺人孵化、电影发行制作、专业后期影视特效及包装等业务。
可可豆动画影视
2020年底入驻
成都可可豆未来5年将在成都高新区开发《哪吒》系列第二部电影,并与100家以上设计、制作等产业上下游企业进行合作,推进IP衍生产品设计、制作、销售等IP运营,同时建设影视动画产业加速器,孵化团队2-3个。
瞪羚谷数字文创产业社区选址新经济活力区绕城外、锦城湖畔,规划面积4.6平方公里,按照人、城、产融合发展理念,合理确定“生产用地15%、生态用地39%、生活用地46%”的规划占比,正加快建设天府长岛文创中心及文化艺术中心、铁像寺水街、文商国际中心等配套项目,获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建设中国(成都)网络视听产业基地。
天府长岛文创中心>>
占地278.5亩,一期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已签约入驻腾讯新文创总部、爱奇艺潮流文化坊、可可豆动画影视等平台型及创新型产业化项目。
二期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预计年内竣工,已签约阿里巴巴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基地、完美世界天智游项目。
瞪羚谷数字文创产业基地▲
文化艺术中心>>
占地13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86.6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建设打造多功能会议厅、展览厅等,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预计2021年完工。
文化艺术中心效果图 以实际建设为准▲
铁像寺水街>>
占地162亩,其中,一期占地78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已于2013年投入使用;二期占地84亩,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
铁像文旅环效果图▲
恭祝同程艺龙的小伙伴
入驻瞪羚谷数字文创基地天府长岛
新征程,新起点
期待未来的日子里一起
砥砺前行,不负韶华
再创辉煌!
1. 天府软件园海外工作站(以下简称为“工作站”)是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与海外企业、机构联合建立的海外服务驿站,旨在为成都高新区企业在海外的短期工作提供便利。目前在美国加州圣克拉拉市设有服务站点。
2. 工作站为高新区企业在当地的短期工作提供免费服务和收费类服务,其中免费类服务为申请表中所列项目,收费类服务需要由申请单位与工作站运营单位商谈确定。
3. 工作站为公共场所,其运营机构有权对服务设施、服务时间进行调配,以满足不同申请人的需求。
4. 工作站为申请人提供安全且符合申请需求的场地、服务内容,申请人须自行保管好随身财物和所携带的资料、数据。
5. 申请人需爱惜工作站的设施和资源,如造成工作站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须按照当地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6. 申请人不得利用工作站从事违反中国和当地法律、法规的活动,如申请人在工作站有违法行为,工作站运营单位有权终止服务。
7. 申请人在工作站接受服务期间,人身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生病、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等)及财产安全自行负责。
8. 申请人须对工作站服务进行确认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