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软件产业基地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首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首批“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成财教发〔2021〕122号),为缩短项目资金拨付时间,提前做好拨付准备,请各企业完成收据信息填写加盖财务章、公章之后,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PDF扫描件以及Excel文档发送至科技人才局指定邮箱(mrphant@163.com),科技人才局将在上级资金下达至成都高新区后,具备拨付条件时尽快拨付。
备注
01
项目属性为前立项,资金金额为2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须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李经理18628230704)或成都银行高新支行(邓经理13980840210)开立资金监管专户,提交收据时提供监管专户的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02
请注意仔细核对相关信息,横向打印。
发送邮件时,请将项目批次备注至邮件标题(2021科技服务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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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区)
2.收款收据(科技服务业项目-模版)
▲点击下载
— The end —
来源:成都高新人才之家
1. 天府软件园海外工作站(以下简称为“工作站”)是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与海外企业、机构联合建立的海外服务驿站,旨在为成都高新区企业在海外的短期工作提供便利。目前在美国加州圣克拉拉市设有服务站点。
2. 工作站为高新区企业在当地的短期工作提供免费服务和收费类服务,其中免费类服务为申请表中所列项目,收费类服务需要由申请单位与工作站运营单位商谈确定。
3. 工作站为公共场所,其运营机构有权对服务设施、服务时间进行调配,以满足不同申请人的需求。
4. 工作站为申请人提供安全且符合申请需求的场地、服务内容,申请人须自行保管好随身财物和所携带的资料、数据。
5. 申请人需爱惜工作站的设施和资源,如造成工作站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须按照当地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6. 申请人不得利用工作站从事违反中国和当地法律、法规的活动,如申请人在工作站有违法行为,工作站运营单位有权终止服务。
7. 申请人在工作站接受服务期间,人身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生病、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等)及财产安全自行负责。
8. 申请人须对工作站服务进行确认和评分。